跳转到路径导航栏
跳转到正文内容

兰州市低收入居民供暖差额部分政府补贴

https://zylofonmediaonline.com/__proxy_domain/www.sina.com.cn  2008年10月08日07:59  兰州晨报

  本报讯(首席记者朱婕)供暖价格调整后,为了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因热价调整而降低,有关部门表示,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内的“三无对象”按照实际供暖费用全额进行补贴。城乡低收入居民在供热方面的支出仍保持在上一个采暖期的水平,价格上涨后的差额部分由政府全额实行补贴,具体补贴方案将在近期出台。

  据了解,在这次供热价格的调整中,兰州市委、市政府考虑了“三无对象”等城乡低收入居民的取暖补贴问题,仅上述两项市级财政的年度补贴额将达到4227万元,平均每人补贴172元。

  按照补贴办法,城市低保对象、城镇低收入家庭中享受集中供暖的,其补贴由县区民政局负责,社区按照规定程序审核登记,经补贴家庭户主签字、供热单位确认后,由社区统一汇总上报县区民政局,由县区民政局批准后,会同财政部门拨付给供热单位;城市低保对象、城镇低收入家庭中没有享受集中供暖的分散取暖对象的补贴,通过低保金发放渠道,实行社会化发放;农村低保对象的取暖补贴通过低保金发放渠道,实行社会化发放;由企、事业单位无偿提供供暖的城镇低收入居民(含低保对象)不享受取暖补贴政策。


Powered By Google ‘我的2008’,中国有我一份力!

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┊Copyright © 1996-2008 SINA Corporation, All Rights Reserved

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